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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一家六口遇害!大量“内幕细节”流出,矛头竟然指向同一人

时间:2023-06-24 19:48:50    来源:手机网易网

6月23日凌晨1时40分许,辽宁大连发生了一起惨绝人寰的命案。凶犯夜入被害人家里,手起刀落连杀6人。据知情人透露,被杀的是哥哥一家,有哥哥、嫂子、侄儿、侄媳、还有两个侄子(最小的才7岁),凶手竟是亲弟弟。


(资料图片)

关于杀人动机,各种传言满天飞,但是矛头无一例外都指向了同一人。据公安机关最新通报称,凶手系因家庭琐事将哥哥一家六口杀害。据说凶手行凶后,还拍摄了视频上传网络,并说道:“看到没,一个都没放过。”

那么,所谓的家庭琐事究竟是什么事呢?对此公安机关暂未明确,因而网络上各种所谓内幕信息或者猜测推演的版本就接踵而至了。虽然网络上的各种传言未经证实,但仔细推敲后,可以发现一个令人吃惊的问题。

经过认真比较,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哪个版本,背后仿佛都能看到一个人的影子。这个人会是谁呢?没错,是大嫂。现在,我们将网络上流传最为广泛的三个版本罗列出来,与大家一起分析探讨。

版本一:因为哥哥迎娶大嫂结婚花光了家里的积蓄,弟弟因为家贫讨不到老婆,所以一直对此耿耿于怀。还有人说,是弟弟好吃懒做,娶不到媳妇嫉妒哥哥的。

版本二:起因是哥哥租弟弟的地,10年没给钱,两兄弟为此结下仇隙。中午他们两人还在一起喝酒,晚上弟弟就下了狠手。

版本三:两兄弟因为建大棚发生矛盾。哥哥不孝敬老人,爹妈死了不上坟烧纸,妯娌间也有矛盾。大的欺负小的,小的实在是上不来气了。

请大家注意,版本一和版本三都提到了大嫂。版本二虽然没有涉及大嫂,但是仍然可以发现背后可能存在大嫂的影子。如果网络传言是真实的,那就不排除矛盾和大嫂有关联。人常说,兄弟没有隔夜仇,除非嫂嫂进了屋。

如果下午两兄弟还在一起聚餐喝酒,就说明矛盾还没有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。即使双方之间对于地界或者租金有争议,还是有调和空间的。而且,也没有看到兄弟俩喝酒时就翻脸的说法。有没有可能是当时两人谈得挺好,事后却有人变卦呢?

不过,网络传言毕竟是未经证实的消息。有的是以讹传讹,有的则是道听途说,甚至有人为了博取眼球而编造扭曲假消息。对于这些消息所涉及内容,大家要理智分析,客观评判,才能得出一个比较科学的推论。

无论如何,弟弟王某波的行为都是穷凶极恶的。他毫不顾念兄弟亲情,将哥哥一家六口灭门,竟然连小孩子都不放过,真是丧心病狂到了极点。对于这种大恶之人,必须依法予以严惩,才能让死者瞑目,才能平息民愤。

有人说,因为家庭琐事引发命案,大概率不会判处死刑。还有人杞人忧天的问道,如果哥哥一家都死了,那么弟弟的子女就会继承其财产,这种结果确实不愿意看到。那么,对于上述问题,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呢?

1、哥哥一家惨遭弟弟杀害,弟弟的子女是否有权继承其财产呢?

大家担心这个问题,其实完全没有必要。虽然兄弟姐妹间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,可以相互继承遗产,但是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,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,丧失继承权。弟弟残忍杀害哥哥一家,必定丧失继承权,其子女继承伯伯遗产一事也就无从说起。

2、因为家庭琐事杀人,弟弟会被判处死刑吗?

依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精神,对于因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,适用死刑应当慎重,要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案有所区别。若被害人过错较大,则一般不宜判处死刑立即执行。

刚哥以为,即使有上述规定,即使哥哥和嫂子有过错,弟弟大概率也难逃极刑惩罚。如果因为对大人有仇而报复小孩子,那么弟弟的恶行就是罪大恶极,罪不容赦。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,故意杀人的,处死刑、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死刑是铁板钉钉的事,除非他精神有问题。

得饶人处且饶人!不管是谁,做事都不要过头,务必给自己留下点余地。像当年轰动一时的河南58岁老人杀人案,不就是因为常年遭到邻居辱骂“绝户”,从而将邻居老两口给杀死的吗?

有人说,农村里兄弟之间经常会因为经济问题而反目,真是令人痛心。也有人质疑,村委没有及时介入调解和化解矛盾。还有人认为,兄弟之间的事最好两人商定,不要让家里的女人瞎掺和,否则很容易惹出矛盾来。

刚哥觉得,目前公安机关仍在侦办此案,案发具体原因尚未公布。到底是哥哥不孝、行事霸道,还是嫂子不睦致兄弟反目,抑或是弟弟好吃懒做因为嫉妒生恨?网络传言甚多,最终只能以官方通报为准。对于此事,您怎么看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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